第四百一十二章 三千万签约费!-《英雄联盟之天王时代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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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签好合同后重新谈条件,有点违背契约精神。

    火起来之前,确定了工资和分成比例,借着宣传功成名就,坐地起价或者干脆跳槽,还振振有词的说自己能带来多少利益,平台之前给的是霸王条款……

    实在有点无耻。

    市场经济时代,没有人会做慈善家,捧红主播的目地当然是赚钱,虽说流量才是大头,签约费也不是一笔小数目。

    谈不上心疼,但绝对不算微不足道。

    一方收到了比投入更多的回报,一方从一文不名到家喻户晓,本就是双赢的关系。

    人心不足,从当初的窃喜不已到后来的层层加码,或许是很多人‘理所当然’的选择,在这个笑贫不笑娼的社会已经被大众所习惯,却不是一项值得提倡的行为。

    如果没有进入职业圈,单纯和鲨鱼TV合作,苏杭不会考虑这方面。

    该争取的早就争取过,既然当时心满意足,就要履行到一年期结束。

    或许很蠢,或许违约后的收益会比过去多出十几甚至几十倍,不过,起码的坚持还是要有。

    只是,和国服排行前列相比,S系列和全明星赛上大放异彩的表现,已经超出了原本的月薪要求,加上职业选手直播条款和个人主播有很大区别,单纯时长就少整整三分之一,提升待遇并不过分。

    而且,不用要求,负责签约方面的徐文乐不是傻子,主动提到了这个问题。

    “千万档,不错啊。”苏杭带着几分调侃。

    两个多月前的合同直接作废,新条款中,单月直播从120小时减少到了80小时,总时长从一年延长为三年,人气要求提升到百万,违约金由‘原平台收入倍率’更改为‘新平台收入倍率’,其他一些责任都是老生常谈。

    三年,一千万,礼物另算。

    吹开泡沫,实际到手这个数字,绝对不能说少。

    “有什么不满意的,咱们可以慢慢谈。”徐文乐听出了隐藏的意思。

    “其他方面都没问题。”苏杭很直接:“钱少一些也可以,但是,我只签一年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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